強化夜盤風控措施
(本簡報內容僅供112年上半年新制度宣導說明會使用,定案時另行於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
現行夜盤風控機制
l 夜盤時段商品區分為「豁免代為沖銷商品」及「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
l 以市價洗價,控管交易人新增部位委託
l 對僅持有豁免代為沖銷商品者,不執行高風險帳戶通知及代為沖銷作業
參與夜盤交易人及交易量逐年增加+協助交易人做好長時間風控+期貨風控防衛機制2.0
強化夜盤風控措施
壓力測試預警(夜盤開盤前)+風險警示服務(夜盤收盤後)提供帳戶風險資訊
壓力測試預警
現行做法
依「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專案各項議題彙整表」,期貨商每日進行壓力測試作業
l 期貨商將壓力測試結果通知之時機、通知對象與通知方式訂於內控。
l 期貨商每日進行壓力測試後,依內控辦理通知事宜。
期貨商於日盤收盤後及夜盤收盤後進行壓力測試作業
l 每日執行壓力測試作業次數, 由1次增加為2次
1.
日盤收盤後:以日盤收盤部位進行壓力測試,預為瞭解交易人部位進入夜盤時段可能產生之風險。
2.
夜盤收盤後:以夜盤收盤部位進行壓力測試,預為瞭解夜盤時段交易人部位變化後,日盤時段可能產生之風險。
3.
通知時機及方式同現行,由期貨商自行訂於內控。
l 瞭解交易人日、夜盤部位變化可能發生之風險,俾預作準備。
提供風險警示服務
現行做法
夜盤高風險帳戶通知原則:期貨商以市價計算帳戶權益數及維持保證金,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時。
l 帳戶僅留有豁免代為沖銷商品(TX、TXO等)部位:無須辦理高風險帳戶通知。
l 帳戶留有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美國道瓊等)部位:辦理高風險帳戶通知。
強化措施
l 維持現行高風險帳戶通知原則。
l 期貨商依交易人申請,提供風險警示服務:
1.
於交易人帳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且僅留有豁免代為沖銷商品部位或其他與交易人約定之警示條件,以電話、簡訊或其他交易人指定方式辦理通知。
2.
風險警示服務及高風險帳戶通知,兩者通知內容應有所區別。
l 協助夜盤僅留有豁免代為沖銷商品部位之交易人,適時採取調整部位或補繳保證金等風控措施。
提供帳戶風險資訊
现行作法:
l 夜盤收盤后至日盤開盤前,根据「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專案各項議題彙整表」计算帳戶的權益數和風險指標。
1.
豁免代為沖銷商品(如TX、TXO等):以前一日結算價計算。
2.
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如美國道瓊等):以夜盤收盤價計算。
強化措施:
l 期貨商在夜盤收盤后至日盤開盤前提供交易人查询根据夜盤收盤價计算的帳戶風險資訊,例如帳戶權益數和保證金等。
1.
豁免代為沖銷商品(如TX、TXO等):以夜盤收盤價計算。
2.
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如美國道瓊等):以夜盤收盤價計算。
² 本項模擬帳戶風險資訊應與現行權益數等其他資訊明顯區隔,並說明各項資訊代表意涵。
l 協助交易人瞭解倘日盤開盤延續夜盤行情,其帳戶可能面臨的風險,俾其為日盤開盤前預作準備。
華南期貨風控作業要點可參閱下列網址
完整強化夜盤風控措施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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