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期交所持續舉辦交易活動及法人獎勵活動





臺灣期貨交易所(以下稱期交所)為鼓勵期貨業者、從業人員及法人機構積極推廣並參與交易國內期貨及選擇權商品,106年第1季持續舉辦「期貨經紀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交易獎勵活動」及「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以期進一步活絡期貨交易並擴大期貨市場成長動能。

依據期交所公告辦法,期貨經紀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交易獎勵活動之獎勵對象包含各期貨經紀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IB)獎勵標的則為期交所上市之所有期貨與選擇權商品,凡各期貨業者當月日均量與活動基期日均量相較成長達2%以上者,依月交易總量給予手續費折減 5%~15%獎勵。

此外,為提高法人機構參與國內期貨市場之交易誘因,106年第1季「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之獎勵對象包含國內、外法人機構及期貨自營商,獎勵標的包含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臺指選擇權、股票期貨、ETF期貨ETF選擇權、匯率類商品(包含人民幣匯率期貨、人民幣匯率選擇權、歐元兌美元匯率期貨及美元兌日圓匯率期貨)國外指數類商品(包含東證期貨、印度Nifty 50股價指數期貨)以及黃金類商品等12項商品,獎勵方式係法人機構當月從事前揭商品日均量達一定標準者,即針對月交易總量給予手續費折減獎勵,以提高法人機構參與誘因,提昇國內期貨市場交易量。

上述獎勵詳情公告於臺灣期貨交易所網站

0 意見:

張貼留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