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以下稱期交所)為鼓勵期貨業者、從業人員及法人機構積極推廣並參與交易國內期貨及選擇權商品,106年第1季持續舉辦「期貨經紀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交易獎勵活動」及「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以期進一步活絡期貨交易並擴大期貨市場成長動能。
依據期交所公告辦法,「期貨經紀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交易獎勵活動」之獎勵對象包含各期貨經紀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IB),獎勵標的則為期交所上市之所有期貨與選擇權商品,凡各期貨業者當月日均量與活動基期日均量相較成長達2%以上者,依月交易總量給予手續費折減 5%~15%獎勵。
此外,為提高法人機構參與國內期貨市場之交易誘因,106年第1季「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之獎勵對象包含國內、外法人機構及期貨自營商,獎勵標的包含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臺指選擇權、股票期貨、ETF期貨、ETF選擇權、匯率類商品(包含人民幣匯率期貨、人民幣匯率選擇權、歐元兌美元匯率期貨及美元兌日圓匯率期貨)、國外指數類商品(包含東證期貨、印度Nifty 50股價指數期貨),以及黃金類商品等12項商品,獎勵方式係法人機構當月從事前揭商品日均量達一定標準者,即針對月交易總量給予手續費折減獎勵,以提高法人機構參與誘因,提昇國內期貨市場交易量。
上述獎勵詳情公告於臺灣期貨交易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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